土地縣市 臺南市 新市區
使用分區 鄉村區
面積 367 坪
土地類別 各縣市可開發土地
備註 —
面積 301 坪
使用分區 特定農業區
面積 354 坪
面積 340 坪
面積 394 坪
面積 395 坪
面積 337 坪
面積 343 坪
面積 336 坪
面積 306 坪
面積 322 坪
使用分區 一般農業區
面積 6,833 坪